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学校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促进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及细则,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吕庆芬(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周建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宗舜 (党委委员、副校长)
郭海忠 (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 星 (副校长)
和平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张永雯(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第二支部书记)
徐 敏 (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第一支部书记)
施兴华(纪委委员、督导室主任)
郝燕飞(纪委委员、总务科科长)
李雁青(政教科科长、第三支部书记)
刘莉明(教务科科长)
朱 莉(招生科科长)
肖良松(实习就业科科长)
王 英(数据管理中心主任、校办厂厂长)
高兴声(保卫科科长)
王锦荣(基建拆迁办主任)
杨正德(成教科科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
主 任:周建平(兼)
副主任:蒋泽平
成 员:施兴华 郝燕飞 柳广云 庄罗仙
二、健全工作措施
在第六纪工委的领导下,学校认真研究制定了五年任期(2016~2020)目标责任工作实施意见、2016年度目标责任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三份材料从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管理考核等方面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具体工作指导。学校各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各科室、各支部认真对照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及细则,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附件一:《云南省曲靖曲靖应用技术学校领导班子五年任期(2016~20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附件二:《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三:《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6年4月10日